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最佳答案:
离婚后,可能会遇到抚养权一方不让探视孩子的情况,针对这个情况,我做以下主要分析。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外一方应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视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的权利。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如果遇到抚养方不让探视孩子的情形,可以通过律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发出执行通知书,然后想办法在法院工作人员带领下去探望孩子,以确定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证据。如果对方仍不配合非直接抚养一方探视的,则正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控告并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离婚后探望子女被拒,该如何维权?
离婚后,如果一方被拒绝探望子女,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1. 沟通协商: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表达探望子女的意愿,并寻求达成共识的可能性。如果直接沟通无果,可以考虑通过第三方如妇联、居委会等介入调解。
2.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法院会对方仍拒绝协助行使探望权,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对拒不协助的一方采取强制措施,如罚款或拘留。
4. 变更抚养权:如果探望权人认为孩子跟随对方对孩子成长明显不利,有严重侵害孩子合法权益等行为,可以向法院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5. 记录证据:在整个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每次尝试探望的时间、日期、方式以及对方拒绝的具体情况,这些记录将在法律程序中作为重要证据。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应始终将孩子的最佳利益放在首位,避免在孩子面前发生争执或负面行为,以免影响孩子的情绪和心理健康。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对孩子的探望权是法定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因另一方的阻挠看不到孩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自己享有对孩子的探望权及具体探望方式。如一方拒不履行关于探望子女的判决的,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将依法将义务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建议无论在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阶段,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务必重视孩子的探望权问题,需事先进行详细、细致的约定,并具有可操作性。避免为了探望权纠纷又单独提起诉讼,造成诉累,最终需要的还是双方能够好好协商沟通,以免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双方离婚了,对方不让看小孩,可以怎么起述
1.不是起述,是起诉。
2.如果你们之前是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明确了你有探视权的,可以直接吃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用另行起诉。
3.如果当初不是经法院离婚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你有探视权,判决生效后,对方还不让看孩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